资金存管业务指引_指引存管资金业务流程图
距离8月份网贷平台完成合规整改的最后期限仅剩不到4个月的时间,网贷平台也进入与银行合作开展资金托管的最后一个“窗口期”。
其实,早在去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时,监管部门就已对资金托管作出了相关规定。但银行对开展资金托管业务一直心存顾虑,直到今年2月《网络借贷资金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出台,明确了托管人在数据真实性与准确性、营销推广、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免责条款,避免了银行的声誉风险,银行的态度才变得积极起来。
银行与平台的双向选择
《指引》发布后,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加入托管银行阵营,其中也包括农商银行。
近日,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在北京举行资金托管项目推介会,向多家网贷平台推介该行资金托管方案。据了解,推介会当天,该行与三家网贷平台当场签约,这些网贷平台在经过严格审核、尽职调查后,将被允许接入该行资金管理系统。
农村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网贷平台在对接海口联合农商银行过程中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系统接入费,这是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取决于网贷平台的大小和规模;资金保管费,这是持续托管的成本;支付通道费。
北京农商银行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冯志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搭建了网贷资金托管体系,相关的产品标准、业务流程、管理办法也已出台,年内还将与网贷平台完成资金托管业务。
农商银行纷纷进军基金托管业务,除了《指引》中规避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规定外,广州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接基金托管业务,一方面延伸了业务触角,另一方面,积极介入网贷平台托管市场,也是积极拥抱互联网、支持普惠金融、主动承担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
那么农商银行对网贷平台开展资金托管业务有哪些要求呢?
记者从某银行了解到,符合该银行资金托管业务条件的网贷平台,必须成立时间1年以上、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有稳定的股东和高管,有互联网和金融行业从业经验且无不良记录。此外,该行还表示,对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实际控股股东为政府或大型国企的网贷平台,将优先准入。
对于网贷平台的资质,冯志也表示:“一是网贷平台注册资本规模,二是网贷平台股东背景。”可见,农商银行在选择网贷平台时,不仅关注其资金规模及其带来的流量,还关注平台背景体现出的信用状况。
谈及农商银行对接网贷平台的优势时,冯志认为,相比于网贷平台在线上技术、营销方面的优势,农商银行对线下市场的了解更深入,特别是在与地方政府、企业的沟通方面,具有更大的地域优势。
但在科速金融副总裁王倩楠看来,在资金托管方面他最关注的还是托管银行能否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高频交易和“7x24小时”服务方面提供支持与配合;其次是在贷后管理方面,如果发生诉讼,从司法角度看托管银行能否提供证据链予以配合、抵御金融风险。
对于农商银行应关注的问题,广州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总结称,在资金托管业务对接上,农商银行一是要重视平台资金安全,通过严谨的账簿制度对平台资金安全进行管理;二是要明确各项业务制度,建立规范的平台准入和收费标准;三是要注意多方协调沟通,共同推进网贷生态环境建设。
引入金融科技促进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农商银行相对于大型银行技术实力相对较弱,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时将相关技术环节外包给一些公司已成为一种趋势。
尤其是《指引》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网贷资金托管业务技术系统要求托管人必须“自主开发”改为“自主管理”,并明确允许银行托管系统外包,因此,缺乏自主研发技术的银行开始选择与证监会合作,推进此项业务的推进。
先锋支付则扮演着技术开发服务商的角色,目前已与海口联合农商银行达成资金托管系统开发合作。
先锋支付CTO陈明告诉记者,他们在与农商行的合作中,主要提供两项服务,除了作为技术开发服务商按照银行的要求为银行开发网贷资金托管系统外,还作为支付通道服务商为银行提供资金充值服务。
陈明介绍,他们已经开发了一套完整的资金托管系统,与银行内部核心系统的对接仅需一个月左右。由于各网贷平台的规模、交易结构不尽相同,银行还需要与网贷平台协调对接的细节问题。资金托管系统正式上线并提供服务,通常还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当被问及为何选择与农商银行合作时,陈明表示,农商银行普遍不具备大银行那样的技术实力,先锋支付可以扮演技术提供商的角色,为农商银行提供技术支持,助力其加速推进资金托管业务。另外,这些农商银行本身也非常具有创新精神,希望通过发展互联网业务,突破自身在地域、客户方面的限制。
虽然农商银行在推进资金托管业务中将一些环节进行了外包,但《指引》也对哪些业务不能外包进行了明确,即“资金账户开立、交易信息处理、交易密码验证等业务不得外包或者委托其他机构处理。”这大大提高了网贷资金托管的可操作性,同时也确保了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来源 | 农村金融时报 作者 | 张元成
本期执行主编 | 马仁海 编辑、制作 | 张元成